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通知

发布者:涂振发布时间:2023-05-31浏览次数:87

根据工作安排,现对我院2023届毕业生2021级五专班级)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有关事宜安排如下:

一、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步骤

1.各二级学院成立毕业设计(论文)领导小组

2.确定指导教师

各二级学院根据毕业生专业情况,对口安排毕业设计(论文)专业指导教师。每位指导老师指导学生数目不宜过多,原则上不超过40人。

3.指导教师推荐论文题目

指导教师根据我院学生的实际水平和专业特色,确定指导性毕业设计(论文)题目,学生也可自定题目,但须经指导教师批准。

4.学生选题

1)二级学院按照学生选报的指导教师情况,兼顾指导学生的数量限额,确定每位教师具体指导的学生名单。

2)指导教师对自己指导的学生的选题进行调整,避免选题过于集中。

5.论文开题

1)2023年3月1日前,指导教师应将毕业论文(设计)的步骤、格式、要求与方法给学生作详细指导,并给学生下达毕业设计(论文)任务书(见附件1)。

2)2023年3月10日前,各学院需报送《2023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选题表》(见附件2)至孙康OA邮箱。

二、注意事项

1.毕业设计(论文)的主题要突出实际应用,要和岗位实习的实际内容相结合,与实际应用相结合,为此,内容形式可以灵活采取“设计方案”、“论文”、“调查报告”、“实证研究”、“研究报告”、“建设方案”、“可行性研究报告”、“计划书”等形式。

2.学生毕业设计或论文的内容必须与所学专业一致,能够充分锻炼在校所学专业知识的综合运用能力。

3.指导教师在学生进行毕业设计的整个过程中应发挥其主导作用,对学生全面负责。对论文的集中全面检查、指导不少于三次(比如:3月、4月、5月),每次均应留下教师的原始指导记录(填写三期指导记录表,见附件1)。在对学生进行普遍指导的同时,还要充分考虑学生的特点和差异,给予个别指导。

4.毕业设计(论文)的检查阶段分为初期检查、期中检查和答辩(评阅)三个阶段。论文工作的检查工作由二级学院毕业设计(论文)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。

5.毕业设计(论文)经指导教师签字后,于2023年5月底前定稿。评阅、答辩阶段要求各二级学院成立专家评审(答辩)委员会,于2023年6月中旬组织各自学院的评审、答辩。评定成绩分为优秀、良好、中等、及格和不及格。

6.毕业设计(论文)评审完毕后,各二级学院按毕业设计(论文)的规范化要求将相关材料装订,报教务处存档。

三、往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集中评审工作

各学院可对往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不合格的毕业生提交的毕业设计(论文)组织集中评审:

1.往届毕业设计(论文)不合格的学生需联系各二级学院参照本届毕业生毕业设计(论文)考核要求提交毕业设计(论文)。

2.往届毕业设计(论文)只允许在6月份和12月份由各二级学院自行组织集中评审并提交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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