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6年春季团员发展的通知

发布者:孙传娣发布时间:2026-05-07浏览次数:10

   为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团,优化团员队伍规模结构,提高发展团员工作质量,按照团中央《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发展团员工作细则》(中青发〔2023〕13号)、《关于新时代新征程加强和改进团员队伍建设工作的意见》(中青发〔2023〕14号)等文件要求,现将2026年上半年发展团员工作通知如下:

一、发展对象条件

(一)思想政治表现好,品行端正,自觉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,严把团员发展“入口关”,确保入团积极分子和新团员理想信念坚定;

(二)已递交入团申请书的学校全日制在校学生,年龄在14周岁以上、28周岁以下的青年,承认团的章程,愿意参加团的一个组织并在其中积极工作、执行团的决议和按期交纳团费的;

(三)学习成绩优良,在校期间无不及格科目、无违纪记录,上学期综合测评名次应在班级前50%,并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;

(四)在职业技能、创新创业、科技创新、社会实践、志愿服务、文化体育等方面有突出成绩,获得过二级学院及以上的表彰奖励者优先推荐。

二、发展团员对象及程序

(一)5月11日前,团支部经团员推荐、推优、团支委研究决定后确定入团积极分子,并在支部内公示3个工作日。上报二级学院团总支批准。

(二)5月13日前,团总支批准入团积极分子名单后,确定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(1-2名团员或党员),培养考察阶段谈心谈话不应少于2次。

(三)5月15日前,经团支部推荐、答辩考核,报二级学院团总支审核。

(四)5月18日前,团总支审核入团积极分子基本条件、团课学习、志愿服务等情况,批准后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。公示无误后,填写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XX学院发展对象预审表》报校团委审核。

(五)5月22日前,发展对象填写《预审表》《入团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》《入团志愿书(草稿)》,上报校团委审核、留档。

(六)5月25日前,召开团支部大会讨论表决,并将结果报二级学院团总支。团总支召开团的委员会议或者常务委员会议、书记会议,集体审议发展对象。

(七)5月30日前,将入团申请书、入团志愿书存入新发展团员的学生档案,统一进行管理。组织新发展团员录入“智慧团建”系统,确保信息完整、准确。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 

       信息工程技术学院团总支

2026年5月7日